航海技术学院关于中青年教师选聘 企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航海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21-05-25浏览次数:12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部署,为加快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帮助教师更及时地了解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规范,更好地构建结构化师资团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我院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选聘企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航海事业,工作在航海实践或航运管理工作的一线,遵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航海实践经验,持有船长适任证书,并担任船长职务两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实践创新能力,熟悉航海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规律,热心航海教育。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且具有高级船长及以上任职资格者可放宽年龄限制到55周岁。

二、选派程序

选聘企业导师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安排部署,由学院综合办公室分步实施,第一阶段由学院指派与企业对接的中青年教师自行联系对接企业,请对接企业为自己选聘企业导师,由学院择优聘任;第二阶段由学院党政为其余中青年教师选聘企业导师。

第一阶段选聘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学院指派与企业对接的中青年教师自行联系对接企业,请对接企业为自己选聘企业导师,填写企业导师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于2021611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宫慧慧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综合办公室汇总审核中青年教师所报企业导师基本情况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公布聘任结果(2021616日前)。

第二阶段选聘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根据已聘用企业导师的结果,未选聘到企业导师的中青年教师自行联系企业,请企业帮助自己选聘企业导师,填写企业导师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于2021711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宫慧慧处,同时提交电子版。原则上同一家企业不能为2名以上的教师选聘企业导师。

(二)学院党政为未选聘到企业导师中青年教师选聘企业导师(202191日前)。

选聘工作结束后,将为所选聘的企业导师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自202191日起至2024831日至。

三、工作职责

学院党政总体协调中青年教师企业导师选聘工作;学院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中青年教师企业导师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的工作;中青年教师要服从安排,积极配合,认真向企业导师学习。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院党政每年专题研究一次中青年教师企业导师工作推进情况。

(二)学院综合办公室定期开展中青年教师与企业导师对接情况检查工作,并以学年为单位统计中青年对接工作的成果。

(三)中青年教师每月至少要与企业导师活动交流1次,每年到企业导师所在企业实地调研1次,并在企业导师指导下开展1项创新研究,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特此通知。

附件1:航海技术学院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名单

附件2:航海技术学院中青年教师企业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航海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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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docx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