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附件2)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近期发布的《关于2024-2025学年学生岗位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航海技术学院2025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根据专业特点,2025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实习意义
顶岗实习是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实际工作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种重要教学形式,可以增强实践能力,促进知识转化,培养职业道德,提升综合素质,明确职业定位,积累工作经验以及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顶岗实习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学生均须按照要求参加顶岗实习、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退伍复学学生除外)。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应当参加课程重修(积欠)。
三、实习安排
1.选择实习单位
(1)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学生可选择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单位开展顶岗实习(一般为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单位)。学生参加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应提交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随实习三方协议已发)。
(2)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学生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应当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提交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确认的《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附件3),经二级学院岗位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报教务处同意后实施。
2.签订实习协议
(1)签订协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实习期间各方权益,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学校(授权二级学院代表)、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一式三份已发),各方需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
(2)提交协议。学生应在实习前将经签字盖章的一式三份《顶岗实习三方协议》(含《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自主实习需提交)纸质版提交到海鸿楼408,学校统一盖章后返还学生。学生应在“工学云”手机APP“实习岗位”-“实习申请”模块上传经三方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实习协议(自主实习需上传《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
注:未按规定提供实习协议等文档的纸质、电子版(“工学云”平台)进行备案的,无法认定学生参加顶岗实习,该门课程成绩不予认定。
四、实习管理
1.跨省跨国实习备案
学院统一安排学生跨省实习或学生自主选择跨省实习,学生应填写《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实习专员邮箱(20060800@jmi.edu.cn)。
学院岗位实习专员在实习期内(2024.11-2025.6)每月30日上报《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新增数据至教务处备案。
2.加强过程管理
(1)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1)学生须在“工学云”平台完成全过程实习材料提报。实习前提交实习申请、实习三方协议、变更实习单位(重新签订协议)等材料;实习中提报具体的实习地点,每天在实习单位完成“工学云”平台打卡,打卡天数不少于100天;每周撰写1篇实习周报;每月撰写一篇实习月报;顶岗实习结束后,提交1篇不少于2000字的顶岗实习报告。
2)实习期间应与指导教师、班主任及辅导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心理等各个方面情况。有重要事项、突发情况或其他需要帮助的情形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
3)学生因故或因病不能参加岗位实习,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所在二级学院及实习单位请假。病事假超过岗位实习天数的1/3以上或无故缺勤天数超过岗位实习天数的1/4以上者,该门课程不能通过考核。
4)退役复学学生免修顶岗实习课程。学生应在教务系统申请课程免修(上传退伍证),同时在“工学云”系统申请免实习。
(2)实习指导教师严格履行实习指导职责。学院为每名实习学生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应熟悉实习阶段的计划、任务和要求,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要与实习单位互相配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每日通过“工学云”信息平台对学生实习日报和打卡信息检查并记录学生实习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岗位实习专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及时在“工学云”信息平台处理学生实习申请、变更实习单位、实习日(周报)报批阅等事项,完成相关指导过程记录,根据专业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
航海技术学院2025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分配见下表
序号 | 班级 | 指导教师 | 辅导员 |
1 | 航海221301 | 杜加宝 | 许金辉 |
2 | 航海221302 | 王莉 | |
3 | 航海221303 | 张树奎 | |
4 | 航海221304 | 俞秋明 | 王艳 |
5 | 航海221305 | 王艳 | |
6 | 航海221306 | 丁自华 | |
7 | 航海221307 | 刘嘉 | 臧继明 |
8 | 航海221308 | 王艺 | |
9 | 航海221309 | 葛蓉 | |
10 | 航海221310 | 宫旭柱 | |
11 | 航海221311 | 苏文明 | |
12 | 航海221312 | 蒋明霞 | 刘永泽 |
13 | 航海221313 | 杨永前 | |
14 | 航海221314 | 刘永泽 | |
15 | 水管221201 | 郭亚娜 | |
16 | 水管221202 | 仇旭燕 |
五、实习安全
1.学生实习前须接受实习安全教育,包括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及防骗防诈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每名学生应当在离校参加实习前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随实习三方协议下发)。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务必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学生若发现实习单位违反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安排学生实习的,应及时向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学院岗位实习专员反应,以便二级学院及时干预、纠正。
二级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顶岗实习协议的约定,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2.执行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后,二级学院接到通报后立即启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或其辅导员、班主任)在获悉具体情况后应立即向二级学院实习管理工作小组汇报,同时通知学生家长;二级学院将实习安全事故具体情况上报教务处、学工处,同时与实习单位在第一时间采取救治措施,会同学工处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教务处将实习安全事故情况上报分管校领导,同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六、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2022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使用“中国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完成。登录网址为http://jmi.co.cnki.net/。学生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HS+学号,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学生应按照要求及时登录系统完成指导老师选择、论文选题、过程材料提交、查重(不得超过30%)、终稿提交等事项。
2.毕业论文要求
(1)毕业论文是学生的必修课程。学生需提交符合撰写规范要求的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后方可获得课程学分。
(2)学生应在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撰写,严禁剽窃、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前述行为,将取消学生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课程不能通过考核。
(3)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由指导教师通过知网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查重率低于30%的,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4)学生应在论文答辩前1周返校做答辩前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毕业论文撰写格式等具体要求详见《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学生手册》(附件6)。
实习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5-86176026;邮箱:20060800@jmi.edu.cn;联系人:苏老师
附件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
附件4:跨省、国(境)外岗位实习审批表
附件5:教师手册
附件6:学生手册
附件7:工学云学生端操作手册
航海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