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修订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5号)以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依据教务处发布的《关于2025-2026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航海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实习性质
根据规定要求,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根据航海技术专业及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人才培养方案,顶岗实习是学生的必修课程,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参加顶岗实习、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二、岗位实习要求
1.学生参加实习前,应当在工学云信息平台“实习申请”模块上传经三方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实习协议申请实习(附件一)。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2.学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的,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件二)。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按要求填写《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附件三)。学生应当同时在工学云信息平台“实习申请”模块按照要求线上提交实习申请。
3.学生跨省、跨国实习,需填写跨省、国(境)外岗位实习审批表(附件四)和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附件五)。
4.学院在学生实习前做好实习安全教育,包括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及防骗防诈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工作,督促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务必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每名学生应当在离校参加实习前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六)。
三、实习管理
1.航海学院
由学院岗位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专业实习计划、管理实习单位、组织学生岗位实习、进行学生实习安全教育、组织购买学生实习保险、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等工作,并设实习专员、专线。实习专员负责跟踪本单位学生的岗位实习工作,第一时间处理学生实习中的各种问题。
学院按照要求选择实习合作单位,并将实习单位名单报合作发展处审核、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对于拟新增的实习单位,学院组织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要求填写《实习企业信息导入模板》并导入到工学云信息平台“实习基地管理”模块。
学院在学生实习前做好实习培训动员工作,将学校顶岗实习相关政策、要求及实习期间学习、安全等方面注意事项宣贯到位。
2.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熟悉实习阶段的计划、任务和要求,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要与实习单位互相配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每日通过工学云信息平台对学生实习日报和打卡信息检查并记录学生实习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岗位实习专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及时在工学云信息平台处理学生实习申请、变更实习单位、实习日(周报)报批阅等事项,完成相关指导过程记录,根据专业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学生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
3.实习学生
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在工学云信息平台按照要求提交实习申请及相关材料、撰写实习日(周)报、完成每日打卡,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实习期间应与指导教师、班主任及辅导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心理等各个方面情况。有重要事项、突发情况或其他需要帮助的情形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
4.应急处置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学院接到通报后立即启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或其辅导员、班主任)在获悉具体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实习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岗位实习专员汇报,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院将实习安全事故具体情况上报教务处,同时与实习单位在第一时间采取救治措施,会同学工处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教务处将实习安全事故情况上报分管校领导,同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四、实习评价
由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批阅学生实习报告并对其实习结果进行考核(附件七、附件八),在批阅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实习报告填写质量。对于报告填写不认真、抄袭实习报告者,视情况让学生重新填写,不合格
予通过实习考核。学生因故或因病不能参加岗位实习,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所在二级学院及实习单位请假。病事假超过岗位实习天数的1/3 以上或无故缺勤天数超过岗位实习天数的 1/4 以上者,不能通过实习考核。
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及存档方式如下:(1)实习协议(纸质、学生工学云平台提交);
(2)实习计划(工学云平台提交);
(3)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纸质或电子填写完毕后发到工作邮箱)、实习安全承诺书(纸质);
(4)跨省、国(境)外岗位实习审批表(纸质版或电子版带学生电子签名发到工作邮箱)及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发到工作邮箱)
(5)学生实习报告(扫描成PDF版后由学生工学云平台提交);
(6)学生实习日(周)报(学生工学云平台提交);
(7)学生实习检查记录(指导教师工学云平台提交);
(8)有关佐证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六、其他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退伍复学学生可申请免修顶岗实习课程。
动态适配政策调整。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均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实习工作联系人:苏老师
工作电话:025-86176026
工作邮箱:20060800@jmi.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