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年)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个人申报以及航海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初审,拟推荐认定巩宇涵等5位教师为“双师型”教师(2025年度),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中级(1人)
巩宇涵
二、初级(4人)
陈 阳 王 聪 景 华
现对以上推荐认定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反馈。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6176026。
航海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24日

